经常有父母带着孩子来咨询性取向的问题,父母不接受孩子是同性恋这个事实,总是希望孩子不是同性恋;如果是同性恋的话,希望医生一定要想办法给予纠正。作为同性恋者,孩子往往是被迫前来就医的,其本身并无改变自身性取向的愿望和动机。很多来访者其实是希望医生能够帮助他说服父母,理解和接纳他的性取向。

 
父母往往一见到医生,就对医生说:大夫,你快给孩子诊断一下吧,看他是不是同性恋! 

一、同性恋的诊断标准 

首先,必须强调说明,按照
2001年《中国精神障碍诊断分类标准(CCMD-3)》的规定,一个人,如果只有同性性取向,而没有其它精神症状的话,并不被视为精神疾病
 

1、关于性取向是同性恋的诊断

 
一般来说,诊断同性恋,要求病人具有只针对同性成员才有的跟性欲相关的情感、幻想或行为。即使在方便与异性交往的环境条件下,当事人在正常生活条件下,从少年时期就开始对同性成员就持续表示性爱倾向,包括思想、情感,及性爱行为;对异性虽然可以有正常的性行为,但性爱倾向明显减弱或缺乏,因此难以建立和维持与异性成员的家庭关系。 

          
如何确定一个人的性取向是指向同性的呢?
 
有两个重要的具体参照指标:一个是,见了同性,他就有性器官兴奋的身体反应;再者是他内心具有想要动用性器官跟同性做爱的内心欲望和热情。身体性反应,产生快感;心理性欲望,产生幸福感。

有的男性同性恋者,在父母的逼迫下,跟女人结婚,还生了孩子。这时,父母就不理解:既然能够有夫妻性生活,还能射精生出孩子,他怎么就是同性恋呢?

 
回答是这样的:性器官上没长眼睛,不认识对方与之做爱的性器官是同性还是异性的性器官。人的性器官只要遇到适宜的黏膜刺激,就会兴奋,甚至可以出现性高潮,男性则会射精。但是,同性恋者,对异性的性器官,可以具有碰触时的快感,以及有性高潮,却没有心理上的幸福感。

幸福感,才是性爱的真正目的。

因此,我建议将性取向改为爱取向

           2、鉴别诊断
           
在鉴别诊断时,还要特别注意:同性恋者自身的性身份并没有改变。比如,身体是男性,心理上认为自己也是男性。如果身体是男  性,心理上却认为自己是女孩,这不是同性恋,而属于易性癖,也就是人们经常所说的要做变性手术的那部分人。

如果是单一性别的环境,出现了同性性行为,并不一定是同性恋。比如,钢铁厂的男工人,纺织厂的女工,护士学校的女生,监狱关押的犯人,等,他们在接触不到异性的情况下,会出现同性性行为,这时,不算是绝对的同性恋,因为当他们有机会接触异性的时候,他们的同性性行为就会自动放弃了。

二、同性恋的形成原因

迄今为止,科学对于同性恋和异性恋是如何形成的,并不清楚。同性恋者,往往会根据自身的感受和体验,认为自己从懵懵懂懂的时候,就隐约地觉察到了自己是同性恋,所以,他们就会猜想(或者宁愿相信)自己是由遗传基因造成的。

到现在为止,科学家也没有发现跟同性恋准确相关的基因。在科学没有弄明白性取向是如何形成的的情况下,只能有一句话是可以参照的:无论同性恋还是异性恋,性取向是生物-心理-社会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。这句话,几乎是废话,并没有说出具体的产生机制。但是,这句话,其实也是有用的。比如,当有论文报告说发现了同性恋的基因时,我们就可以说,同性恋不能简单地还原为基因这样的生物学因素,而是生理-心理-社会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。

即使同样的都是同性恋者,其实,每个同性恋者,都是独特的与众不同的,都无法仅仅用同一个普遍和统一的科学原理去说明。

有一点,是非常明确的,即,性取向不是当事人故意所为,不是他的自主意志所能决定和改变的。因此,同性恋性取向所导致的直接行为问题,与道德无关;同性恋者本人对于其性取向,不承担法律和道德责任。

即使将来,科学家把同性恋/异性恋的形成机制搞清楚了,即使医生已经有方法改变一个人的性取向了,那么,是否有必要去治愈同性恋呢?回答是否定的。因为,科学是手段,人是目的。科学手段应该服从于人的目的。同性恋者,如果他觉得那样生活,对于他个人来说就是幸福的,那么,有谁有权力用科学手段,去改变同性恋者呢?!

所以,同性恋现象,不是疾病问题,更不是一个科学问题,而是一个价值判断问题,它所反映出来的是全社会对个体差异性的尊重和人文关怀问题。 

三、同性恋的性取向,能够被治愈